桂林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企业认定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

凡向我园提出申请, 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企业, 可参加大学生企业的资格认定:(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一、国内大学在读或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在桂林创办的企业。 二、经营科技类或科技服务类项目的大学生企业属本创业园鼓励并重点支持的企业。此类企业大学生须占企业总股份的30%以上,或最低出资额3万元。 三、经营非科技型企业,大学生须占企业总股份的50%以上,或最低出资额3万元。 四、所须提供的材料: 1、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文凭;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桂林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登记表;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大学生企业1)营业执照 2)章程 3)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生创业者履历表及股东会聘任决议。五、经营项目及管理团队通过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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