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西区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17〕 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区实际,管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园区企业火炬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园区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科技项目情况等。
(三)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调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
报送方式:纸质调查表24日下班之前交至8402办公室
注意事项: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本报表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四)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根据本报表制度形成的分类汇总统计数据,编辑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公开出版物)和《火炬统计数据手册》,部分数据收录到《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等数据发布类公开出版物中;基于本调查项目所收集的数据,形成关于大学科技园、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析报告,部分内容纳入《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中国科技发展报告》等公开出版物和《火炬工作年度报告》等资料中,供社会参阅和本系统内部共享使用。《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还在科技部网站创新调查专项中公布。
(五)工作要求
火炬统计作为法定年度性统计工作,是国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技园入驻企业均有义务进行填报。
各相关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企业负责人须知晓火炬统计年报的重要性,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填写上报。企业申报相关奖励均与火炬统计上报数据挂钩,凡拒不填报、瞒报火炬统计报表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管委会将进行通报,取消享受当年所有奖励扶持政策资格。
(六)其他事项
请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年度统计填报工作。如有疑问或未接到通知,请与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林老师,0773-5896919,13557833514
科技园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