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文件《桂林理工大学科技园企业入园和出园管理条例(试行)》第二部分企业出园管理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将办理毕业手续。
出园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1、企业连续正常运行三年,原则应办理毕业手续出园。
2、年利润超过100万元且聘请员工数量超过20人以上。
3、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并连续运行两年以上。
4、入驻企业不按时缴纳各种费用或者未续签下年度租房合同。
5、入园企业未从事与高科技相关业务,或孵化期满达不到孵化协议之规定,科技园管理委员将终止其孵化资格,责令其办理出园手续。
6、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将场地转租第三方。
7、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8、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9、其他违背大学科技园相关管理规定的。
出园管理
1、凡达到科技园出园条件的,需主动办理出园手续,缴清相关费用。
2、企业被终止孵化资格或自愿注销,需首先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出园手续,企业凭出园手续到园区地税、国税、工商办理注销手续。
3、企业在办理完出园手续7个工作日内撤离,交还钥匙及相关证件场地使用权终止,所使用房屋装饰在退房前自行拆除。
请已经达到毕业要求的企业尽快填写通知附件,办理出园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出园审批表
科技园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